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
券简称:21 冀东 02、债券代码:149636.SZ)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凡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25 年 10 月 1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券(第二期)
回售选择权。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24%,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22.4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17.92 元,扣税后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2.40 元。
三、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冀东 02”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
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
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
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 层
联系人:高朋
电话:010-59941395
地址: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大楼
联系人:贾东霞
电话:010-65546320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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